照片是在离开前一天才洗出来的。
那是一个静谧得让人心头发紧的午后,克莱恩把女孩圈在怀里,下颌抵着她散着玫瑰香的颈项来回蹭,像一头眷恋着世间最后温暖的困兽。
男人久久流连在那片细腻肌肤上,啄吻变得湿热绵长,直到一串串新的痕迹覆盖了前夜未褪的深红,他才恋恋不舍地抬起头。
他起身从牛皮纸袋里拿出一式两份的黑白照片,影像凝固了照相馆里那个微妙的瞬间——他微微失神,她面色羞赧。
男人用钢笔在两张背面都写上了“Meine Liebe(我的爱)”,又当着她的面,将其中一张放进军服左胸的暗袋,那个最贴近心脏的位置上。
这么些年在东欧平原,他见过太多弟兄们蜷缩在T-34残骸旁,或是颠簸的军用卡车上,掏出妻子和家人的照片,在呵出的白雾里一遍遍摩挲,仿佛以此就可以汲取到撑下去的勇气。
当时的赫尔曼·冯·克莱恩嘴边只会挂着讥诮:情绪是军人毒药,儿女情长只会影响判断,让人贪生怕死,畏首畏尾。而战场上,只要毫秒的畏首畏尾,就足以万劫不复。
可他现在却不得不承认,自己也成了他最鄙夷的、畏首畏尾的人之一员。
“该死的,我真想把你变小,塞进口袋里去。”金发男人这几天里总这么想,也干脆就这么说了,语气还带着点凶狠的。
他把另一张合照塞到女孩手心,合拢她的手指。“这个你也带着,不准丢。”
下命令似的,却透着点极违和的孩子气。
女孩攥着那还带点药水味儿的照片,她踮起脚尖,指尖轻点了点他胸前,隔着军装料子,能感受到一枚冰凉物件的轮廓来。
“那你也要把这个带好,”她语气软得像融化的蜂蜜,“一直带着,好不好?”
这小小物件,瞬间把他们都拽回到从照相馆出来的那个下午——
他们沿着塞纳河漫无目的地散步,女孩在经过圣礼拜堂时就走不动路了。
童声唱诗班的《圣母颂》随着风飘过来。
这么想来,他们自从那次躲空袭,就再也没去过教堂了。
女孩记忆飘得更远些,她刚上大学时,牧师的女儿爱玛是她第一个当地的好朋友,总拉着她去听礼拜,更早些,读教会学校的时候,每周的主日礼拜亦是雷打不动的课程。
后来怎么就不去了呢?她轻声自问,大概是爱玛有一天红着眼眶和她说,他们全家都要搬去纽约的时候。
父亲上战场的时候,她已远在海外,不知道母亲会不会去给他上香祈福,但从小带她长大的赵妈她是知道的。她丈夫是远洋的海员,每次出远门,她都会去静安寺拜拜,倒还真是,听她说,每次出海遇到暴风雨都能化险为夷。
“小姐,你不懂,”老妇人念叨着,桃木梳划过她的长发,“这不是迷不迷信,是求个心安。心诚则灵,老天爷都看着呢。”
只是求个心安,她喃喃,像在说服自己似的。既然都路过了,既然歌声美得让人心颤,一分钟也好,就当是...坐一坐也好。
她突然抓住了克莱恩的手。
西方人不信东方的神佛菩萨,而克莱恩,他连他们西方人自己的上帝都不信,但他总归是在襁褓里就受过洗的。这里自然是没有寺庙,她更说不清东方人的神佛管不管西方人的事,但教堂就在面前,总归是要进进的。
“Komm…(来吧)”
“…五分钟。”
陈旧木门开启,上千块蓝红交错的彩绘玻璃如同巨大宝石屏风,把阳光过滤成一片流动的色晕。古老石材特有的凉意混着蜂蜡气息扑面而来。
克莱恩的军靴在门槛处微不可察地顿了顿。
二十年前的柏林郊外,每个礼拜日清晨,他都会穿着小西装被母亲牵着走进那座家庭教堂,漆皮鞋每次都会在门廊的大理石上打滑。他记得自己必须坐在硬木长椅上,学着大人的样子低头祈祷,心倒早就飞向窗外那片可以策马的草场。
母亲去世后,周日礼拜彻底变成了可有可无的形式,他也乐得摆脱。
女孩只是固执地牵着他,一路往光影深处走,男人的军靴在彩石地面上摩出嚓嚓的声响。这个比她高出许多的男人,此刻竟像头不情不愿被驯服的猎豹,被她拽得微微踉跄。
彩绘玻璃把圣经故事化作斑斓的光倾泻下来,在这光束里,女孩学着前面老太太的样子在祭坛前小心跪下,又回头悄悄拉了他一下。
而男人仍一座山似的矗立在身后,面无表情,一动不动,简直犟得要命。
这里不能高声讲话,她也不好在这说他什么,便只好叹口气,双手交迭在胸前,闭上眼睛,像个小孩子告状一样,絮絮叨叨默念了好久。
哪怕只是图个心安,哪怕只是自我安慰…
男人始终站在石柱旁,看着女孩起身离开了会儿,像是去和管风琴那的白发老执事说着什么,这时间早过了五分钟。回来时,掌心多了个小小的十字架。“低头。”
男人眉头拧了拧,军人的本能让他抗拒这种近乎软弱的象征,片刻后,还是像被某种丝线牵引一般,顺从俯下身来。
她踮起脚尖,把一条细细的银链戴在他的脖颈上,冰凉的十字架瞬间坠入他衬衫之下,紧贴着胸膛。
“我不信这个。”语气带着抗拒,指尖却下意识触了触到那枚银器。
“就当…就当我信,就当…替我戴着它。”
让它贴着你心口,就像我一直在你身边。
这句话在她唇边滚了滚,终究没有说出口,她只弯了弯眼,笑容里裹着点水光,格外软。
克莱恩深深看了她一眼,湖蓝色的眼眸里一时翻涌着不习惯、无奈、纵容,最终,都融化在她映着七彩光晕的瞳孔里。
“嗯。”
他最终没有摘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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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黎郊外,奥尔利军事机场
叁架容克Ju52运输机的螺旋桨撕破了盛夏的晨雾,轰鸣声震得俞琬耳膜发着疼。她站在指定送行区的黄线后,藕荷色旗袍在清一色铁灰和灰绿军装里,显得格外突兀些。
她想起前几次离别,她都是站在官邸台阶上,汽车在林荫道深处拐弯,消失的一刻,心也像是被掏空了一块似的。
今晨七点的航班,他们凌晨四点就醒了。
她这回在梳妆台上忙活了很久,用粉饼把眼皮和鼻尖的红都细细盖了,又挑了件藕荷色旗袍。那是他上个月陪着她去玛黑区的华人裁缝铺做的,香云纱的料子,领口袖口缀着法国蕾丝。
当时他就站在试衣间外,蓝眼睛在烟雾后微微眯起。“这件最好看。”
镜中的她练习着微笑。和上次一样,她想让他记住自己最好看的样子。
而今天的克莱恩反常的话多,事无巨细地叮嘱,像个患得患失还爱瞎操心的大家长——一个人在家怎么躲空袭,备用干粮藏在哪,如果巴黎乱了,要去哪…
“….地下酒窖最里间,推开左侧第叁个酒架就是新改的掩体,推开时往左边用力,你上次就...
她裹着晨袍坐在床沿,和个课堂上的学生似的认真听着。
“银行保险柜的密码是你生日倒过来,那些首饰不值什么,必要时统统当掉,不要舍不得…”
这些事,男人前几天已经交代过好几遍,此刻,他站在穿衣镜前整理领章,非要她背到一字不差,可眉头始终微微蹙着,仿佛笃定她转头就会把这些忘得一干二净似的。
就在克莱恩戴上黑皮手套,准备跨出门的时候,俞琬习惯性用指尖勾住了他袖口,动作很轻,却把他脚步绊住了。
“这次...能不能送你去机场?”